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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年鉴2023·城市管理》

来源: 作者: 日期: 2024-11-07 15:00

【概况】    民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07年10月,于20198月更名为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隶属县政府直属管理,与县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合署办公,下设环卫大队和新城区管理办公室,监管民乐县祁峰市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市容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沿街建筑立面风貌管控,提升城市品位,助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开展城区沿街立面整治专项行动。共摸排城区违规设置、脏污、破损、有安全隐患等的大型广告、门头牌匾共计200多块,拆除120多块;摸排各住宅小区居民私自设置置物篮、置物架、防盗窗、煤烟筒等9144个,拆除465个;紧盯市容秩序焦点,深入开展城市面貌大提升、市容环境秩序大整治,城区牛皮癣清理整治、全县三大专项整治行动市容市貌专项整治等各项活动。聚焦重点区域,对城区重点路段、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周边等区域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停乱放等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巡查整治。共整治出店经营500多起、占道经营380多起、乱停乱放1300多起;对全县在建工地渣土运输车辆实行一车一证、有证通行的原则,通过采取+”“5+2”工作模式及日常巡查+错峰突击+定点守候等方法,定期、不定期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紧盯目标、精准发力,严厉打击渣土车违规运输行为,实现对渣土运输车辆常态化监管,全年共查处渣土车340多起;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要求,有效减少县城内大气和噪声污染,不断改善空气和人居环境质量,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使其步入正轨燃放秩序,全年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80多起。根据《民乐县彩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投资60万元打造城南彩虹公园,为居民创造一个宜居、宜游、宜赏的趣味性户外活动休闲空间。

【环境卫生整治】    健全环卫保洁制度,深化环境卫生,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路段的管理措施,对城区公共环境卫生进行常态化保洁的基础上,采取人机结合和无缝隙巡回保洁的方式,配齐道路清扫器械设备,优化改进清扫方式,加大机械化清扫作业力度,每日开展二湿扫+一吸尘”3轮次机械作业,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隙的无缝隙管理,整体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水平,使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以上;聚焦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职责,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及背街小巷、盲区、死角等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全年共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35次,清理背街小巷垃圾360多吨,冲洗城区主次干道道路3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共120多人,出动垃圾清运车6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对城市公共区域积存垃圾和堆积杂物进行清理,对城市垃圾桶、果皮箱、中转站、公共座椅、道路名牌、道路护栏等设施进行清洗、修复、更换,对小广告进行清洗、铲除,并常态化督促各沿街商铺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累计清理乱堆乱放及积存垃圾300余处、180多吨,铲除街面小广告13000余处,拆除人行道私设护坡212处,维修更换城区垃圾桶、果皮箱118个,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城市精细化管理】    结合三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民乐县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五包责任制的管理办法》,并全面落实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与沿街商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4600余份;针对城区沿街路沿石破损严重的问题,组织人员重点对城区所有洗车店、修车店进行摸底调查,共摸底城区洗车店46家、修车店38家、卖车行21家。由县市场监管局、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起草《关于开展洗车店归行纳市专项整治的通告》,进一步促进对洗车店的规范管理和文明经营。依据《关于开展洗车店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对沿街洗车店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有10户搬迁至规定区域,5户正在搬迁,其余41户商家因房租未到期或商铺属于自购房等原因暂未搬迁;建立健全公厕运营管理、检查维护等长效机制。及时对公厕供暖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或更换,确保公厕内供暖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对文化馆公厕、政务大厅公厕等城区28座公厕进行维修,共更换一般水龙头40个,感应水龙头25套、带锁水龙头20个,门锁75个,门把手52个,合页85个,蹲便器20个,门板支脚47个,脚踏阀62个,上下水软管128根,置物架88个,挂钩58个,水箱及配件18套,声控开关及感应灯42套,电池430节,并按季度为每个公厕按时配发垃圾袋、卫生香、清新剂、拖把、手套等清洁用品。加大城区垃圾清运力度,采取定人、定车、定线路、定时间的四定原则进行作业,安排压缩式垃圾收集车对城区主干道垃圾每天收集3次,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垃圾每天收集2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净和密闭运输,确保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同时安排专人按照清运车清运时间节点将城区内偏僻小巷垃圾清运至垃圾集中点,确保巷道垃圾不堆积,全年共清运生活垃圾1.7万吨;狠抓城镇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全年征收中队累计发放核定通知书2880份,完成年度计划的97%。统计各收费片区新增门店334个,同时将新增门店面积进行测量,并将门店信息登记录入系统。至20221130日,税务局入库垃圾处理费213.3万元,完成2022年度收费任务的71%

【三大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民乐县城市居民小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和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职能职责及工作实际,制定《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居民小区(楼院)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和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城市居民小区(楼院)专项整治行动    温情助拆饮食服务公司家属楼院内储藏室61间,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期盼的城市管理问题,努力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城市道路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经过实地走访调研,合理规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共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19处,约4800,机动车停车位8869.5米。拆除城区内单位、企业、个人占用公共资源,私设的挡车柱124处。结合沿街立面整治工作,科学设计,统一规划,打造(世纪大道、解放南北路、惠民路古城门口段)城市道路样板街。广覆盖、高频次依法查处城市道路样板街临街市容环境卫生及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商业促销、乱堆乱放、乱停乱放乱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环境。

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对城市公共区域积存垃圾和堆积杂物进行清理,对城市垃圾桶、中转站、公共座椅、道路名牌、道路护栏等设施进行清洗、修复、更换。共清理乱堆乱放及积存垃圾300余处、180多吨,铲除街面小广告13000余处,拆除人行道私设护坡212处;开展公园广场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以点面结合、重点突破为目标,重点对园内卫生死角及杂物、枯木、落叶、烟头、白色垃圾等进行集中清理、清扫、清运,对果皮箱、指示牌、路灯、座椅、栈道等设施进行擦洗,对公厕、垃圾箱、健身器材等公共区域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消杀。出动勾臂车2辆、电动三轮车4辆、架子车2辆,共清理枯枝败叶70车次,约4.6吨。清理乱堆乱放及积存垃圾35处,1.5吨。整治乱停乱靠24起,清洗乱粘乱贴、乱写乱画120余处。安装草坪地灯灯罩16个,维修损坏地灯8个。对破旧、损坏的指示牌及宣传栏进行翻新、更换;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路段两侧违规设置、脏污破损、有碍道路环境或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沿街立面违规设置、脏污破损大型广告牌匾73块,拆除73块,脏污破损广告牌匾318余块,拆除180块,灯箱广告49块,拆除49块,清理条幅、横幅100多条。对沿街安装的置物架、置物篮下发整改通知书510份,共拆除452个;督促沿街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确保门前道路畅通,秩序井然。在邮政市场、天桥十字等处,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共计400米。加大日常执法力度,重点对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行为进行查处。共规范非机动车停放180多辆,整治出店经营40多起,流动经营60多起,发放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温馨提示500余份。

【我为群众办实事】    5月,全县开展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把切实解决好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等问题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及时召开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制定下发《全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方案》,并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和3个专责组,具体负责一难两乱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细化量化重点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保障和责任分工体系。采取腾笼换鸟、见缝插针、纠罚并重等方式方法,着力解决解决停车难、管理乱、收费乱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近2.4万个停车位让于民。